昨日看新聞一名女子因吸毒被捕,居然是三年前被虐死的王昊之母。她屢屢吸毒卻拿懷孕當擋箭牌全身而退,可憐的是她腹中的胎兒在未出世前已遭毒害,出世後不知又要面臨什麼樣人生。

同為母親的我真的要譴責她不配為人母,孩子是我們辛苦懷胎十月所生,是我們的骨肉,怎麼會這麼狠心和糊塗一再吸毒殘害孩子?

或許她是識人不清或遇人不淑,但孩子是無辜的,怎樣都要保護孩子。社福機構難道沒法規以強制吸毒孕婦,基於保護立場強制拘留照護她們到生產完嗎?這些誤入歧途的婦女或許都有一段坎坷身世,但孩子是國家的,非屬於個人財產,政府有義務照顧這些弱勢的幼童。評估吸毒婦女的身心及經濟狀況後,不適任的母親就該強制安排孩子出養或暫由合適的寄養家庭照顧。當公民於身心失調狀況之時,政府的公權力就該以各種手段介入來保護公民的後代,而不是放任公民自由處置自己的孩子,造成虐童悲劇一再發生。

我也教導學生,特別是女孩子,一定要好好念書有一技之長,當妳有能力照顧自己,當妳身心健康的情況下妳才有資格當母親。生兒育女不是本能,是要被教育和訓練,期盼我們的公權力能彰顯正義來終結虐兒悲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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